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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氨酰胺转氨酶等11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公开征求意见!

2024-09-27

关于公开征求谷氨酰胺转氨酶等11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

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谷氨酰胺转氨酶等5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3-岩藻糖基乳糖等3种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扩大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和乙酰磺氨酸钾(又名安赛蜜)、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2'-岩藻糖基乳糖的申请,其安全性和工艺必要性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具体情况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0月26日前将相关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邮箱(zqyj@cfsa.net.cn),逾期将视为无意见。

— —以下为公告内容解读资料

(一)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

(一)谷氨酰胺转氨酶

1.解读材料。地衣芽孢杆菌(Bacillus licheniformis)来源的谷氨酰胺转氨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蛋白质共价交联。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二)磷酸二酯酶 I

1.解读材料。Leptographium procerum来源的磷酸二酯酶 I 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法国食品安全局、丹麦兽医和食品局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磷酸二酯键的水解。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1886.174)。

(三)脂肪酶

1.解读材料。法夫驹形氏酵母(Komagataella phaf i)来源的脂肪酶申请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等允许其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使用。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工业用酶制剂,主要用于催化甘油三酯的合成。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

(二)食品用香料新品种

1.解读材料。大茴香脑申请作为食品用香料新品种。美国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欧盟委员会等允许其作为食品用香料使用。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类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表 B.1 食品类别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该物质的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1.解读材料。羟基香茅醛申请作为食品用香料新品种。美国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欧盟委员会等允许其作为食品用香料使用。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类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表 B.1 食品类别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该物质的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三)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

1.解读材料。3-岩藻糖基乳糖申请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等允许3-岩藻糖基乳糖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类别。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是一种母乳低聚糖。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

1.解读材料。β-丙氨酸申请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新品种,申请用于除 13.01-13.04 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仅限运动营养食品)(食品类别 13.05)。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等允许β-丙氨酸作为膳食补充剂用于食品。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强化食品中β-丙氨酸的含量。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

1.解读材料。低聚果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允许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的低聚果糖其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与 GB 14880 中已批准低聚果糖的规定一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低聚果糖用于婴幼儿配方食品等食品类别。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强化食品中低聚果糖的含量。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要求执行。

(四)扩大使用量的食品添加剂

(一)三氯蔗糖

1.解读材料。三氯蔗糖作为甜味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风味发酵乳、水果干类、果酱、糖果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在蜜饯(食品类别 04.01.02.08)中使用量由1.5 g/kg扩大到2.8 g/kg。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多种食品类别。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 0–15 mg/kg bw。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蜜饯(食品类别04.01.02.08),调节产品口味。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5531)。

(十)乙酰磺氨酸钾(又名安赛蜜)

1.解读材料。乙酰磺氨酸钾(又名安赛蜜)作为甜味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允许用于风味发酵乳、糖果、焙烤食品、饮料类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在风味饮料(食品类别14.08)中使用量由 0.3 g/kg 扩大到 0.5 g/kg。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日本厚生劳动省、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其作为甜味剂用于多种食品类别。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评估结果,该物质的每日允许摄入量为0–15mg/kgbw。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甜味剂用于风味饮料(食品类别 14.08),调节产品口味。其质量规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氨酸钾》(GB25540)。

(五)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营养强化剂

1.解读材料。2'-岩藻糖基乳糖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已列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第8 号公告中,允许用于调制乳粉(仅限儿童用乳粉)、婴幼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食品类别。本次申请扩大使用范围用于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食品类别13.02.01),婴幼儿灌装辅助食品(食品类别13.02.02)。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盟委员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等允许 2'-岩藻糖基乳糖用于婴幼儿配方辅助食品等食品类别。

2.工艺必要性。该物质作为食品营养强化剂用于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食品类别 13.02.01),婴幼儿灌装辅助食品(食品类别 13.02.02),强化食品中2'-岩藻糖基乳糖的含量。其质量规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 年第8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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