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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审评中心:调整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婴配产品申报资料复印件份数的通知

2021-11-05

为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减轻行政相对人申报负担,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减少部分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婴配产品申报资料复印件数量,特此通知。

保健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数量调整情况表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数量调整情况表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申报资料复印件数量调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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