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由中国食品药品企业质量安全促进会提出并归口的《β-烟酰胺单核苷酸产品要求和测试方法》团体标准正式实施,适用于进出口原料β-烟酰胺单核苷酸产品的质量控制。
再加上《食品中β-烟酰胺单核苷酸(NMN)含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和《化妆品中β-烟酰胺单核苷酸(NMN)含量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两项团体标准项目的立项,将进一步填补国内NMN行业空白,规范NMN及相关产品发展。
将NMN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应具备哪些条件。按照《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规定,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应具有国内外食用历史、原料安全性确切、在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中已使用;原料对应的功能已经纳入现行的保健功能目录;原料及其用量范围、对应的功效、生产工艺等产品技术要求可实现标准化管理。
再来看下将NMN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流程。《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中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开展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可以向审评机构提出拟纳入或者调整保健功能目录的建议。申请人应提供原料名称,用量及对应的功效,工艺要求、质量标准、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注意事项等原料技术要求,人群食用的不良情况等研究材料。
审评机构对拟纳入或者调整保健功能目录的建议材料进行技术评价,综合作出技术评价结论,并报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审评机构报送的技术评价结论等相关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步审查,拟纳入保健食品功能目录的,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审评机构报送的拟纳入保健功能目录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时公布纳入保健功能目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67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表态,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等有关部门,支持NMN及相关产品的基础性研究,引导NMN及相关产品规范发展。今年来,多家企业先后获得NMN化妆品新原料备案,证明NMN的一些功效已经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和确定。
再加上越来越多的企业对NMN立项并开展工艺研究,以及各方面团体标准的出炉,在规范NMN领域发展的同时,也会加快其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