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近日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975号建议作出答复,明确大马士革玫瑰不符合食药物质范畴,若要取得食品身份,可申请新食品原料。
答复指出,食药物质需是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国药典》的物质,而大马士革玫瑰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录,不符合食药物质定义。对于其获取食品身份的可行路径,可参考《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由申请人提交安全性审查资料,国家卫健委将依程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予以许可并公告。
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继续立足法定职责,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大马士革玫瑰产业高质量发展。
— —以下建议提案答复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975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大马士革玫瑰纳入药食同源目录及完善相关产业标准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简称食药物质)。食药物质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为规范食药物质目录管理,我委制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对食药物质定义范畴及目录修订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食药物质是指传统作为食品,且列入《中国药典》的物质,除了安全性评价证明其安全之外,还要符合中药材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等相关法规规定。2019年、2023年、2024年,我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将当归等6种物质、党参等9种物质、地黄等4种物质增补纳入食药物质目录。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经查,中国植物物种信息系统中突厥蔷薇(俗名大马士革玫瑰)的拉丁名称为Rosa×damascena Mill.,《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收载的玫瑰花为蔷薇科植物玫瑰Rosa rugosa Thunb.的干燥花蕾。大马士革玫瑰未收录在《中国药典》(2020版),不符合食药物质的定义范畴。对于大马士革玫瑰进一步取得食品身份的可行路径,可参考我委2013年印发的《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由申请人向我委政务大厅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应的安全性审查资料。我委依程序组织审查后,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予以许可并公告。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继续立足法定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大食物观”和高质量发展理念,一旦受理大马士革玫瑰相关申报材料,将依程序组织开展安全性审查,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基础上,积极支持大马士革玫瑰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