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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合规申报答疑:申请益生菌类保健食品额外要提供哪些资料?

2026-05-12

  申请益生菌类保健食品,除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有关规定提交申报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产品配方及配方依据中应包括确定的菌种属名、种名及菌株号。菌种的属名、种名应有对应的拉丁学名。

  (二)菌种的培养条件(培养基、培养温度等)。

  (三)菌种来源及国内外安全食用资料。

  (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菌种鉴定报告。

  (五)菌种的安全性评价资料(包括毒力试验)。

  (六)菌种的保藏方法。

  (七)对经过驯化、诱变的菌种,应提供驯化、诱变的方法及驯化剂、诱变剂等资料。

  (八)以死菌和/或其代谢产物为主要功能因子的保健食品应提供功能因子或特征成分的名称和检测方法。

  (九)生产的技术规范和技术保证。

  (十)生产条件符合《保健食品生产良好规范》的证明文件。

  (十一)使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名单》之外的益生菌菌种的,还应当提供菌种具有功效作用的研究报告、相关文献资料和菌种及其代谢产物不产生任何有毒有害作用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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